完全小学是指什么学校?
完全小学,亦称“全日制小学”,中国67个教学区中每个教学区都应设置的小学。实施初等义务教育,是小学教育的主体。其特点是学生全日在校,接受6年一贯的义务教育。完全小学一般进行读、写、算教育,还根据年龄和学科特点,适当安排其他专门的教学活动。按新的目标和要求,21世纪初,全国小学在校生人数将由现在的近2. 2亿逐步减至1亿左右,全国小学教职工由现在的340万人逐步减至150万人左右。
完全小学的发展历史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中国第一个近代学制颁布以后,规定初等教育分为初等小学堂与高等小学堂,各为7年。初等小学堂以识字教育为主,课程有历史、地理、算学、常识、体操等;高等小学堂在初等小学堂的基础上增设数学、物理、化学等,同时学习本国文、外语(法语或英语)、体操等。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均以四年为义务教育年限。清政府迫于人民的压力,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府厅州县城乡并应设立小学堂”。
民国成立后,废除了清朝的学制,参照日本和欧美的学制,于1912年公布《小学校令》,规定小学校以养成国民道德,授以生活必须之知识技能为宗旨。次年修订公布的《小学校令施行规则》对学校的课程做了统一规定,即修身、国文(包括习字、读文、作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包括自然、动物、植物、矿物等)、体操(包括游戏、唱歌)等课程。此后,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和教学上的需要,又陆续增设了图画、手工(包括纸工、木工、金工等)、家事(包括烹饪、缝纫等)等课程。
1922年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即“新学制”,规定小学从4年改为6年,实行“四二分段”,前4年为初级小学,后2年为高级小学。初小和高小各设英语、公民、体育、卫生等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小学,则注重实用教育。抗日战争初期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陆续设立了一些边干校附设的小学班;晋察冀边区有抗日高级小学;晋冀鲁豫边区有行知小学;冀鲁豫边区有抗日初小和抗日高小。
解放战争时期建立的东北解放区和华北解放区,都设立了普通小学和工农速成小学。1948年以后,东北解放区又逐步建立了新型的小学教育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小学均改为普通小学。中国政府重视发展普通小学教育。1950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提出了整顿和加强全国小学教育的任务;1951年又公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小学实行一贯制的教育制度;1952年公布了《小学暂行规程(草案)》;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逐步地由十年义务教育改为十二年和九年义务教育”。此后各地又试办了附设初中班的小学。1986年公布《义务教育法》后,各地逐步实行了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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