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调解和裁决的程序。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申请与受理
- 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调解
- 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员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但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一名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担任调解员。
- 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开始,并在三十日内结束。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
-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并就对方的意见进行协商。如果调解员认为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建议,终止调解程序。
三、裁决
- 如果调解员认为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提出建议并记录在案,然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裁决结果、执行方式等内容。
- 如果调解员认为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如果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劳动仲裁的基本流程。在实践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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